截至14日,北京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7例,境外输入已成为北京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。今日(15日)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,从明日0时起,所有境外进京人员,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。
北京采取更严密的防控措施
在今日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,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称,北京将采取更加严密的防控措施:
一是即日起,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-D的处置专区,实施远端管控,近端筛查,科学处置,责任交接,闭环管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》等法律法规,全面加强检验检疫工作,全部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卡填报,实施全员全项电子化可追溯信息化管理,形成全方位、全链条、全闭环的立体防控体系。
二是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,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源,切断传播途径,从3月16日0时起,所有境外进京人员,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,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,开展健康监测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有特殊情况的,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。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,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。
三是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并纳入信用体系。
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怎么算?
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,针对记者提出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,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作出回应。主要体现为:
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:在回国过程之中,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,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,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。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;
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: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,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。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,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;
经认定的困难人员: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给予医疗救助。下一步北京市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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